关注第七次个税改革

发布于: 2018-06-22 00:00

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迎来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正。19日,财政部向国务院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次距离上次修法已有7年,从草案披露内容看,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业内视为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那么这次个税的改革是否会降低大家的个税税负?又会给每个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改革的主要亮点。

1.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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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草案中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实行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3.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个人认为,能否落实享受增加的专项扣除,得看税法修订后细则,譬如扣除限额、扣除应提供的凭据是否接地气等。(譬如:已经开始实施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必须取得税优码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4.1综合所得税率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附1:改革前的税率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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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预测改革后的税率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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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终结果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后发文才见分晓,上述仅为个人根据文字描述做的初步预计。

各位看官,千万别小看了上述表中的级距,在年终奖的个税计算中,级距的大小分分钟就确定了年终奖个税的税率,举例来说,原来的税制下,1500*12=18000元,年终奖个税税率3%;4500*12=54000元,年终奖个税税率10%;9000*12=108000元,年终奖个税税率20%.......新税制下大幅调整级距下,以上述预测级距为例,3000*12=36000元, 年终奖个税税率3%;倘若第二级级距为预测的9000元,9000*12=108000元, 年终奖个税仅为税率10%........是不是特别希望这么美好的法规能在2018年落定呢?这种感觉的确非常迫切啊…….当然,制度一下来,我们再第一时间进行探讨和沟通.

那么个人月度综合所得情况又是如何呢?以上述预测为基础,对于非高收入人群月度综合所得受益的预测比对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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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经营所得税率。

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都将从中受益。

5.个人自行申报将成为主流。

新的《草案》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类劳动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一起作为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形下,原有的扣缴义务人无法明确获得自然人其他三项收入数额,无法获得抵扣项金额,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原有的代扣代缴义务无法完全实现。针对此种情形,预计最终的申报纳税将由个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不少专家预测,改革后年度内收入不均的纳税人可类似企业所得税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按全年实际收入确定税率档次并申请补退税,年终奖税负较高等问题也会随之解决,从而税负更公平、更合理

6.增加反避税条款。

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据悉,更多加强税收征管措施也写入草案。“此次修法增加反避税内容,旨在让纳税人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对社会更公平。”是的,在大数据下,个人身份证号码已成为纳税识别号,依法纳税,非常光荣!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本次草案提出的减除费用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谈到此轮改革税率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认为,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为此次个税改革重点减税群体,总的来说,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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